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寒假全员能力提升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2021 年寒假全员能力提升实施方案》(鲁华宇院政人字〔2021〕5 号)要求,现组织开展 2021 年寒假全员能力提升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继续教育学时认定

专任教师、辅导员和管理人员按照分岗位学习要求,提交成果资料至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工作处和人事处,核算继续教育学时。

(一)专任教师

图片1.png

(二)辅导员

图片2.png

(三)管理人员

1.助理级及以上管理干部

图片3.png

(2)其他管理人员(各部门、单位助理级以下人员)

图片4.png

3.全体管理人员

各部门(单位)整理汇总本部门(单位)管理人员《2021年岗位管理服务教学行动计划》,经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人事处。

二、认定程序及相关要求

1.个人申报。教职工按要求填写《2021 年寒假教职工继续教育学时认定表》(附件1)并附相关成果资料,提交至各部门(单位)审核。

2.部门(单位)初审。各部门(单位)对教职工提交的成果资料进行审核,整理汇总本部门(单位)《2021 年寒假教职工继续教育学时统计表》(附件 2),专任教师、辅导员、管理人员分岗位于3月 13 日前 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工作处和人事处。

3.学时认定。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工作处和人事处根据成果资料提交情况核定学时,并将学时认定结果录入HR 系统“校内专项培训”模块。

联系方式:

教师发展中心:于玲,联系电话:7023080、8080(内线)

学生工作处:张立峰,联系电话:7023087、8087(内线)

人事处:董娟,联系电话:7023026、8026(内线)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 2021 年寒假全员能力提升 附件1-2.docx

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寒假全员能力提升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1 年 3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