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山东华宇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1-03-30    作者:     来源:     点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在高校实施共青团“第二课堂成绩单”制度的意见》(中青联发〔2018〕5 号)等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学校 1336 人才培养思路,促进第一 课堂和第二课堂有机结合、相辅相成,充分调动学生参与第二课 堂的积极性。根据学校《第二课堂建设工程实施意见》文件要求, 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施“第二课堂成绩单”是适应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深化学校共青团改革,强化共青团育人职能,强化共青团组织建 设的关键路径;是落实学校第二课堂建设工程的重要抓手。

第三条“第二课堂成绩单”是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第二课堂经历和成果的详细记录,通过客观记录、有效认证和科学评价,促进第二课堂活动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学校人才培养评估、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社会单位选人用人提供重要依据。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四条学校实行分级、分层管理,构建校、院、班三级组织管理体系,确保“第二课堂成绩单”有效落实。

第五条学校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领导小组,由执行校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校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统筹协调“第二课堂成绩单”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具体负责第二课堂平台建设、运行过程的统筹和协调工作。

第六条各二级学院成立“第二课堂成绩单”工作小组,由各二级学院院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院长助理)为副组长,由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为成员,负责本学院第二课堂平台建设、学时认定等组织实施工作。各二级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第七条各班级成立由辅导员、团支部书记和学生代表5-7人组成的“第二课堂成绩单”学时记录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班级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学时记录、审核、公示等工作。

第三章课程设置

第八条第二课堂课程是落实“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基础,是对第二课堂活动的科学分类和整合。各部门(单位)负责第二课堂课程的内容设计和组织实施,切实提升第二课堂活动质量,满足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的需求。

第九条“第二课堂成绩单”具体设置立德修为、专业培养、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文体艺术5 类课程。

(一)立德修为类

主要包括“课前十分钟演讲”“睡前半小时朗读”“记周记”等养成教育专项实践活动;组织开展形势政策报告会、“名师讲堂”等专题讲座;举办党校团校培训、“青马工程”培训等专题培训;开展以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节、八一建军节、十一国庆节等重要节日为节点的主题教育活动和学“四史”等学习教育活动;思想政治类学生社团活动等。

(二)专业培养类

主要包括各级各类学科和技能竞赛;校内学术讲座、参与教师课题研究;各类技能培训和取得相应资格认证情况;各类课外阅读系列活动;学术科技类学生社团活动等。

(三)创新创业类

主要包括创新创业计划项目、专利申报、论文发表等;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和其他创新创业类比赛;创新创业类学生社团活动等。

(四)社会实践类

主要包括寒暑假“5+X”“三下乡”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活动等;各类劳动实践教育活动等;志愿公益类学生社团活动等。

(五)文体艺术类

主要包括各类文化艺术活动;各类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各类体育活动;文化体育类学生社团活动等。

第十条第二课堂课程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必修课程主要包括立德修为类养成教育专项实践活动;专业培养类学科和技能竞赛、校内学术讲座;社会实践类寒暑假“5+X”活动,要求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参与。其余为选修课程,学生可根据兴趣爱好自由选择。

第四章学分与学时

第十一条“第二课堂成绩单”采用学时记录和学分认证的方法,学校每年发布“第二课堂成绩单”课程表,学生可根据第二课堂课程中的具体内容,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能力和需求,自主选择参加第二课堂课程并获得相应的学时,每 16 个学时可转换 1 个学分。学时记录用于记录学生第二课堂经历,学分认证用于毕业资格审查。

第十二条学时记录分为“参与学时”和“转换学时”。其中,“参与学时”主要指参加第二课堂课程所取得的学时,具体计算标准详见附件;“转换学时”主要指各类证书、成果转换成相应学时,具体转换标准详见附件 2。

获得奖助学金和各类综合性荣誉称号的(如优秀学生干部、十大优秀学生等),可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上进行记录但不予转换学时。

每学期各类课程修满1 个学分(不包括转换所得学分)后将不再累计,只进行记录。

第十三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除必须完成人才培养方案所规定的第一课堂学分外,还应认真完成“第二课堂成绩单”规定的相应学分。学生第二课堂取得学分不能低于6 个学分,其中立德修为类不少于 1 个学分,创新创业类不少于 2 个学分,社会实践类不少于 2 个学分,其他类不少于 1 个学分。其中专业培养类中学生参加学科和技能竞赛、学术讲座和参与教师课题获得的学分计入创新创业类学分。

第五章管理与审核

第十四条学校“第二课堂成绩单”依托学工系统管理平台,结合线上线下操作,按照“谁主办,谁发布,谁实施,谁评价,谁负责”的原则,按照“事前规范、事中监督、事后审查”的工作要求,实现课程分类发布、学生自主报名、过程动态监控、成果实时认定等全过程管理。

第十五条“第二课堂成绩单”的具体实施包括“明确课程内容、规范管理运行、搭建数据平台、动员师生参与、开展考核评价、形成最终产品”6 个实施步骤。

(一)明确课程内容。学校各部门(单位)面向学生举办的第二课堂活动,均以项目课程的形式开展,按照立德修为、专业培养、创新创业、社会实践、文体艺术5 类课程,每年形成第二课堂课程表,由校团委汇总后发布,供学生自主选择。

(二)规范管理运行。各二级学院结合学院实际,成立相应的管理运行组织,明确课程发布、学生参与、系统管理等工作流程和标准,全面做好第二课堂的过程管理,保障第二课堂规范高效运行。

(三)搭建数据平台。依托学生工作系统,建立“第二课堂成绩单”数据平台,使用数据管理系统,实时记录、评价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展情况,做好第二课堂信息管理系统的运行与维护,实现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管理过程的信息化。学校通过组织开展第二课堂管理系统应用专题培训,录制使用培训视频,编印使用手册等方式进行系统推广和培训。

(四)动员师生参与。积极鼓励教师参与各类第二课堂课程的组织和指导,丰富课程内容,提高课程质量;鼓励学生广泛参与第二课堂各类课程,扩大学生参与面和覆盖面。

(五)开展考核评价。学校通过明确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建立完备的考评激励机制。每项课程结束后,开课单位要组织学生对课程和指导教师进行满意度调查;每学期结束后,组织开展“最喜爱的第二课堂课程”评选;每学年结束后,根据学生对课程和指导老师的评价数据,组织开展“优秀第二课堂课程”和“优秀第二课堂指导教师”评选。将学生第二课堂成绩与学生评奖评优、推优入党、推荐就业挂钩。

(六)形成最终产品。“第二课堂成绩单”学分由学校团委负责审核认定,各二级学院负责督查预警,学生可随时查询。学生修满第二课堂学分后,通过网络系统自动生成功能“第二课堂成绩单”,最终形成的《第二课堂成绩单》装入毕业生档案袋。

第十六条学生应于毕业前第三个学期结束时修满第二课堂学分,未完成者可在毕业资格审查前参加校团委指定的第二课堂课程以补修学分。如学生出现转专业、降级、休学等学籍变动情况,相应工作由调整后所在二级学院负责。对于申请提前毕业的学生,可在进行毕业申请的同时,提出“第二课堂成绩单”的认定申请。

第十七条“第二课堂成绩单”领导小组负责对第二课堂课程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并对学分认定工作进行抽检、复审。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该学生所获得的相应学分,并在学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办法从2020 级本、专科学生开始实施。学校其他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1.山东华宇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时计算标准.docx

附件2.山东华宇工学院“第二课堂成绩单”学时转换标准及项目定级标准.docx

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1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