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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2 年“爱心一日捐”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为继承和弘扬乐善好施优良传统,倡导助学兴教正能量,巩固教育扶贫工作成果,更好的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师生纾困解难,激励优秀师生奋发向上,助力教育和谐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基金会、山东省教育厅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山东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和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 2022 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的倡议》(鲁教基金字〔2022〕7 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 2022 年“爱心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赠范围

全校教职员工。

二、捐赠标准

捐赠金额原则上为捐赠个人一天的经济收入。依据今年 9 月份应发工资额,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职称工资”之和,除以 30 天为个人捐赠金额。

三、募捐资金接收、管理与使用

(一)学校开展“爱心一日捐”活动所募集的资金,由工会负责办理汇款手续,按照文件要求直接汇缴山东省教育基金会账户。

(二)山东省教育基金会为捐赠单位设立专门账户管理资金,并按照“哪里募得即资助哪里”的原则,将捐款全部定向资助到募资来源学校。

(三)学校工会结合实际需求情况,按照文件规定的用途,办理用款申请,主要用于救助困难教职工、资助困难学生及其他需要项目。

四、活动安排及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爱心一日捐”活动的开 展,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宣传和广泛发动,确保捐赠活动顺利实 施。

(二)各级干部和党员要带头捐赠,做出表率,广大教职工要增强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奉献爱心。

(三)各部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统计捐款人员名单,于 2022 年9 月 30 日之前报人事处薪资科(行政楼 503 室),联系 电话:8020(内线)。

(四)活动结束后,将按上级要求,在学校范围内公布各部 门(单位)详细捐赠情况。

(五)凡参加此次活动的人员,可以不再参加其他慈善组织 开展的“一日捐”活动。

(六)参加本次捐赠活动的个人可依法享受有关的税收减免 政策。


山东华宇工学院工会委员会 山东华宇工学院校长办公室 

                                           2 0 2 2 年 9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