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
为了落实教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情况,了解教学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根据教务处《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安排的通知》要求,基础部决定于本学期第12周周一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研室计划及开展情况;
2.教研活动记录。
3.教案(具体包括:教案的编写及教学设计质量、教案提前量及系部教案检查情况);
4.学生考勤记录表;
5.作业布置及批改(具体包括:作业的批改质量和作业布置量);
6.教师听课记录。
7.试卷的批阅、装订及试卷的保存情况。
二、说明
1.工作检查定于12周周一(16日)下午举行;
2.各项检查的检查地点和检查方式均采用现场随机抽查;
3.要求各教学部门在11月16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上交部办。
基础部
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