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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 2020 年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9    作者:     来源:     点击:

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学团队、教学名师评选表彰规定》(鲁华宇院政字〔2017〕13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评选名额

本科层次教学名师3名,高职层次教学名师2名。每个学院本科、高职层次教学名师各限报1名。

三、评选条件

(一)本科层次教学名师

1.师德风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堪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基本条件。具有5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经验,具备高校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3年,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标准课时/学年。

3.教学能力与水平。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教育理念先进,具有国际视野。教学内容符合大学生认知特点,理论联系实际,能及时把学科最新发展和国内外教改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方法多样,教学手段先进,因材施教,能够激发和鼓励学生的创造思维。重视教育教学研究,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研教改项目;担任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建设类项目负责人;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前三位);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主持);获省部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满足任1项,并将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4.教学梯队建设与贡献。领衔教学科研团队,指导和帮助团队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为本专业建设和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5.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近3年,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5万元及以上;作为首位,在C类及以上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作为首位,在D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篇;或公开出版专著1部(主编);获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奖项1项(主持);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首位),以上科研业绩及成果应满足任2项。社会服务能力水平高,注重科研成果转化,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二)高职层次教学名师

1.师德风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争做新时代“四有”好老师。政治立场坚定,以教书育人为己任,师德高尚,治学严谨,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2.基本条件。具有3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经验,具备高校系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3年,承担教学工作量不少于240标准课时/学年。

3.企业经历与行业影响力。近5年中有2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第一线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近5年,有累计6个月的企业实践工作经历;或近3年,在企业(行业)取得公认的实质性工作成果或业绩。

4.教学能力与水平。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和行业动态,积极研究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特点与规律,具有先进职业教育理念和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内容符合大学生认知特点,理论联系实际,开发各种高职数字化教学资源,并为行业企业和其他高职院校所共享。课堂教学灵活多样,信息技术应用水平高,教学实施规范,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有效整合社会资源,能够推进校企合作育人落到实处。重视教育教学研究,具备一定的教学研究与改革能力。参与国家级教研教改项目,或参与省部级教研教改项目(前三位);参与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建设类项目(前三位);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前五位);获校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主持);获省部级教学竞赛二等奖及以上,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满足任1项,并将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5.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近3年,参与国家级科研项目,或参与省部级科研项目(前三位),或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持横向科研项目,累计到账经费3万元及以上;作为前两位,在C类及以上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或作为首位,在D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公开出版专著1部(前二位);获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奖项(前二位),或获校级科研奖项(首位);获国家发明专利1项(前二位),以上科研业绩及成果应满足任2项。面向行业企业实际需求,开展相关生产、技术和培训服务,效果良好,服务收益高,能够独立或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技术应用性研究及技术应用推广。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学名师候选人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2020年度教学名师推荐表》(见附件),报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推荐。各教学单位成立评选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要求评选,并将评选结果在本部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

(三)评审工作组评审。人事处组织教学名师评审工作组根据评审条件进行评审。

(四)发文公布。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发文公布。

五、表彰与奖励

(一)学校对获评的教学名师授予“教学名师”荣誉称号。本科层次教学名师奖励3000元/人,高职层次教学名师奖励2000元/人。

(二)学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评选,对荣获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称号的,另行奖励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山东华宇工学院2020年度教学名师推荐表》纸质版(双面打印,平装成册),于2021年4月9日下午4:00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 (行政楼502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renshichu@huayu.com。

联系人:张静,联系电话:7023018、8018(内线)。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教学名师评选工作的通知.PDF

教学名师申报表.doc

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1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