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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宇工学院2021年人才引进考核奖励办法

发布日期:2021-04-09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学校“十四五”时期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和 2021 年主要工作,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结合学校实际,为进一步推进师资队伍建设,落实校院两级管理,充分发挥教学单位人才引进的主体作用,鼓励广大教职工积极参与人才引进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对象

(一)奖励个人。设立“个人贡献奖”,奖励为学校积极引进全职高层次人才的教职工。

(二)奖励团队。设立“团队贡献奖”,根据本年度专任教师引进数量、结构和本科专业生师比等指标的达标情况,对完成较好的教学单位给予相应奖励。

二、考核奖励标准

(一)个人贡献奖。奖励标准按照《山东华宇工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奖励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9〕7 号)执行。

(二)团队贡献奖。根据各教学单位专任教师净增数量和任务指标达成情况予以奖励。全职教师奖励标准为1000 元/人,根据人才引进难易程度,设置奖励系数,专业课全职教师奖励系数为 1.2,通识课全职教师奖励系数为 1.0。外聘兼职(兼课)教师奖励标准为 500 元/人。

根据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要求,各教学单位确保在2021年 8 月底前完成本单位专任教师的引进任务。对计划达成率不超过100%的,按照实际达成率核算奖励;计划达成率在 100%(含)—120%(含)的,按照达成率 100%核算奖励;对计划达成率高于 120%的,超出部分不予核算奖励。核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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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报程序

(一)奖项申报。符合条件的个人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人才引进工作“个人贡献奖”申报表》,单位审核后交人事处。“团队贡献奖”由人事处进行核算。

(二)组织审核。经人事处审核后,报送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核发奖金。学校审批通过后,于年底前核发奖金。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实施,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1:山东华宇工学院人才引进工作“个人贡献奖”申报表.doc

附件2:山东华宇工学院2021年人才引进考核奖励办法.PDF

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