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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宇工学院校长办公室关于202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30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1 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20〕27 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 2021 年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 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清明节4 月 3 日至 5 日放假调休,共 3 天。

二、劳动节5 月 1 日至 5 日放假调休,共 5 天。4 月 25 日(星期日)、5 月 8 日(星期六)上班。

三、端午节6 月 12 日至 14 日放假,共 3 天。

四、中秋节9 月 19 日至 21 日放假调休,共 3 天。9 月 18 日(星期六) 上班。

五、国庆节10 月 1 日至 7 日放假调休,共 7 天。9 月 26 日(星期日)、 10 月 9 日(星期六)上班。

六、其他

1.清明节假期后执行学校夏季作息时间,教职工下午上班时 间为:14:30 至 18:30;国庆节假期后执行学校冬季作息时间,教 职工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 至 18:00。

2.教务处要按照教学计划,参照放假调休时间,做好学生的 调课安排,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如需对放假安排做出调整,以学校最新通知为准。

4.按照学校 2021 年工作的总体要求,节假日期间,各部门 (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上班、值班。

5.节假日期间,各部门(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安全、保卫等 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 师生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山东华宇工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1 年 3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