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实验教学改革,优化和创新实验教学内容,不断提高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等实验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实践动手能力及创新能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认定范围
第一条根据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定位及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的要求,需对本科专业开设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进行认定。
第二条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独立设置实验课程、实训课等以及为了强化实验教学满足学生个性发展所设计的实验均属于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的认定范围。
第二章内涵及特征
第三条综合性实验的内涵综合性实验是指学生在掌握一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操作技能的基础上,运用一门课程多个知识点或多门课程的综合知识,对学生实验技能和方法进行综合训练的一种复合型实验。综合性实验的目的是培养学生的综合分析能力及对实验方法和实验技术的综合运用能力、数据处理以及查阅文献资料的能力。
第四条综合性实验的特征
(一)实验内容的复合性
实验内容的复合性是综合性实验的重要特征。通识基础课的实验内容为涉及本课程或系列课程的知识综合;学科、专业课程的实验内容为多门相关课程的知识综合。综合性实验需涵盖一门课程三个及以上知识点或三门及以上课程的知识点或三项及以上实验内容的有机结合。
(二)实验方法及手段的多元性
综合运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实验方法、实验手段完成同一个实验,掌握不同的实验方法及实验手段,促使学生运用不同的思维方式、不同的实验原理,多角度、多手段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三)人才培养的综合性
综合性实验的目的在于通过实验内容、方法、手段的综合性运用,掌握综合知识,培养综合考虑问题的思维方式,运用综合的方法、手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达到知识、能力、素质的综合培养。
第五条设计性实验的内涵
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选择仪器并加以实现的实验。开设设计性实验的目的在于激发学生的主动性和创新意识,培养学生独立思考、综合运用知识、提出问题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
第六条设计性实验的特征
(一)学生学习的主动性
设计性实验在给定实验目的和实验条件的前提下,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主选题、自主设计实验方案,选择实验器材,制定操作程序,学生须运用掌握的知识进行分析、探讨。
(二)实验内容的探索性
设计性实验是学生为了达到实验目的,自主选择实验途径和方法,探索未知的过程,是不断探索、认识和发现的过程,通过实验可使学生得到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
(三)实验方法的多样性
在实验过程中,设计性实验的实验目的是明确的、唯一的,但实验方法是多样的。学生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和方法达到实验目的,从根本上改变传统教学模式,有利于创新人才的培养,体现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思想。设计性实验一般是在学生掌握常规或综合性实验训练的基础之后开设。
第七条创新性实验的内涵
创新性实验是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在自己的研究领域或教师选定的研究方向,针对选定目标所进行的具体研究、探索性质的实验,是学生早期参加科学研究、教学与科研结合以及学生兴趣研究的一种重要形式,创新性实验具有科学研究和探索创新性。
第八条创新性实验的特征
(一)实验内容的自主性
创新性实验是学生根据自己对某个学科领域或某个学科方向研究探索的实际需要,或者教师的研究方向(一般是突出当前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前沿课题)设计的,其实验内容完全是学生本人或者在导师指导下自主确定,是针对学生个体的。创新性实验内容的自主性是创新性实验的本质所决定的,有利于学生个性的形成与发展,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二)实验结果的未知性
创新性实验是为达到某个研究目的而设计的,其实验结果具有未知性,能够激发学生对科学技术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激励学生在科学研究的道路上不断探索,不断创新。
(三)实验方法、手段的探索性
创新性实验是针对学生创新能力和科学研究能力培养的需要,结合具体的研究目的进行的,其实验过程是一个研究探索的过程,所采用的实验方法、实验手段根据实验的进展和研究的需要不断地调整,不断地研究、探索。
第三章开设要求
第九条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是推进实验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重要举措,根据实验的目标和要求,多数实验都要逐步建成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
第十条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需要根据培养目标和实验教学内容的要求,融知识提高、技能训练、方法探索于一体设计实验。在开设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时要保证整个教学体系的完整性,各环节学时分配的合理性,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须保证2 个及以上学时。
第十一条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要充分结合教学内容突出专业特点。
第四章认定程序及管理
第十二条认定程序
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由各教学单位负责组织认定。
(一)教师或专业负责人申报。教师或专业负责人按实验要求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认定申报表》(附件 1)。
(二)教学单位审核认定。教学单位组织校内外3-5 名专家进行论证,并签署专家组评审意见,教学单位存档。
(三)教务处备案。各教学单位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备案后执行。
第十三条认定要求
认定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至少包含以下材料:
(一)《山东华宇工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认定申报表》(附件1);
(二)《山东华宇工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汇总表》(附件2);
(三)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指导书或任务书。
第十四条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的管理
(一)过程管理。各教学单位加强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的过程管理,应进行不定期督查,督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学组织、教学方法、教学内容、实验效果等,保证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的效果。
(二)效果反馈。每学期结束前,教学单位以多种形式组织教师或学生,对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的教学效果进行调研,对出现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优化实验内容,切实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实践能力及创新能力。
第五章其他
第十五条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开设比例、实施效果作为各教学单位评估和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之一。
第十六条不得随意更改已纳入教学大纲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确因教学需要进行更新的,须按流程重新认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山东华宇工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教学暂行规定》(鲁华宇院政字〔2017〕100号)同时废止。
附件:
1.山东华宇工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认定申报表(另行下发)
2.山东华宇工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汇总表(另行下发)
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1 年 5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