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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教学团队评选工作的 通知

发布日期:2022-02-25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学团队、教学名师评选表彰规定》(鲁华宇院政字〔2017〕132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1年度教学团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层次

本科层次。

二、评选名额

本次评选教学团队5个,每个教学单位限报1个。

三、评选条件

(一)团队组成。以专业或课程(课程群)为平台,在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与实践中形成团队。具有明确的发展目标、良好的合作精神和合理的梯队结构。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潜心教书育人。能以扎实学识支撑高水平教学,理念先 进,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教学艺术。长期在教学一线为学生授课, 其中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教师均应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具有一定比例的“双 师双能”型教师和行业(企业)一线经验的高水平兼职教师。

(二)团队负责人。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宽广的专业视野,能站在专业发展前沿并掌握专业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具备带领本团队做好专业建设的能力。了解应用型本科高校课程教学改革前沿动态,掌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新理念、新方法,并能够引领专业实施课程改革。从事高校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三)教学工作。紧跟高等教育改革趋势,立足区域经济发展,及时调整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构建课程体系。以学生为中心开展人才培养模 式改革与创新,重视实践性教学,积极探索现代信息技术在课堂教学中的运用,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手段先进。有效开展课程思政、专业思政建设, 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融合方面取得成效。有强烈的质量意识和完整、有效的教学质量监督保障措施,形成科学人才培养质量和能力评价体 系,将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落实到教育教学各环节,教学效果好,无教学事故或实验安全事故发生。致力于教师培养,有科学的培训计划、 系统的培训方案、规范的培训过程,培养成效显著。

(四)教学研究和改革成效。聚焦国家重大战略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致力于教学改革研究与创新,制度化开展集体教学研究活动和教学改革工 作。主持校级及以上一流本科专业点或一流本科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建有至少1门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程;主持学校教材建设项目至少1项;主持学校课堂教学改革试点课程至少1门;主持学校公共选修课程建设项目至少1项;主持校级及以上实验教学建设类项目2项及以上;主持校 级及以上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2项及以上;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至少1项(主持)。近五年,以上教研业绩及成果应至少满足任2项。

(五)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主持科研项目5项及以上(其中至少1项为省部级及以上);主持横向科研项目,单项经费或累计到账经费10 万元及以上;取得专利成果转化收入单项经费或累计到账经费达到5万元;作为前二位,有1篇论文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 科学术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摘要论点转载、复印;作为前二位,有1篇论文被SCI、SSCI、A&HCI、ISR、EI核心、CSCD核心、CSSCI核心收 录;作为首位,在C类及以上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或作 为首位,在D类及以上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篇及以上;公开出版专著1 部(主编);获校级及以上科研奖项3项及以上(主持);获国家发明专 利1项(首位)。近五年,以上科研业绩及成果应至少满足3项。注重科研 成果转化,突出社会效益,积极开展社会实践。

四、聘期管理及考核

(一)聘期。本科教学团队聘期为4年。

(二)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加强对教学团队的聘后管理,各教学单位负责教学团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团队每学期初制定计划,学期末总结工作 完成情况,相关材料报教务处审核、备案。

(三)聘期考核。每学期结束和聘任期满时,人事处会同教务处、科研处和各教学单位对教学团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团队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团队,终止聘任。

五、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学团队负责人负责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1年教学团队推荐表》(见附件),报所在单位评审。

(二)单位评审。各教学单位成立评选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名 额要求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部门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评选出的 教学团队推荐材料报人事处。

(三)评审工作组审核。人事处组织教学团队评审工作组根据评审条件进行审核,确定拟通过教学团队名单。

(四)发文公布。人事处将拟通过教学团队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发文公布。

六、表彰与奖励

(一)学校对获评的教学团队授予“教学团队”荣誉称号,给予每个教学团队5000元奖励。

(二)学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教学团队”评选,对荣获国 家级、省级“教学团队”荣誉称号的,另行奖励。

七、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山东华宇工学院2021年度教学团队推荐表》纸质版(双 面打印,平装成册),于2022年2月28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 (行政楼502室),电子版同时发送QQ:825174866。 联系人:徐联云,联系电话:7023017、8017(内线)。

附件:山东华宇工学院2021年度教学团队推荐表.docx

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