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学团队、教学名师评选表彰规定》(鲁华宇 院政字〔2017〕132 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 2021 年度教学名 师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在职在岗专任教师。
二、评选层次及名额
评选本科层次教学名师 5 人,每个教学单位限报 1 人。
三、评选条件
(一)师德风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争做新时代“四 有”好老师。爱国守法,敬业爱生,潜心教书育人,严谨治学,为人师表,堪为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二)任职资格。具有 5 年及以上高校教学经验,具备高校系列副高 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近 3 年,承担本科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180 标准课时/学年。
(三)教学能力与水平。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教育理念先 进,具有国际视野。教学内容符合大学生认知特点,理论联系实际,能及 时把学科最新发展和国内外教改成果转化为教学资源。教学艺术精湛,教学方法多样,教学手段先进,因材施教,能够激发和鼓励学生的创造思维。
(四)教学梯队建设与贡献。作为专业负责人或课程负责人,重视学 习型团队建设,能够指导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带领团队成员在 专业或课程建设中取得优异成绩。
(五)教学研究和改革成效。重视教育教学研究,主持校级及以上一 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一流本科课程建设;主持校级及以上课程思政示范课 程建设;主持校级公共选修课程建设;主持校级及以上教材建设项目;担 任课堂教学改革试点课程负责人;主持省部级及以上教学研究与改革项 目;主持校级及以上实验教学建设项目;担任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建设类项 目负责人;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及以上(前三位);获校级教 学成果奖一等奖(主持);获省部级教学竞赛一等奖及以上。近五年,以 上教学业绩及成果应至少满足 2 项,并将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应用于教育教 学实践。
(六)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能力。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主持 横向科研项目,单项或累计到账经费 5 万元及以上;取得专利成果转化收入单项经费或累计到账经费达到 3 万元;作为首位,在 C 类及以上核心期 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1 篇,或作为首位,在 D 类核心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 文 3 篇;公开出版专著 1 部(主编);获市厅级及以上科研奖项 1 项(主 持);获国家发明专利 1 项(首位)。近五年,以上科研业绩及成果应至少 满足 2 项。社会服务能力水平高,注重科研成果转化,积极开展社会实践, 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教学名师候选人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1 年度 教学名师推荐表》(见附件),报所在单位评审。
(二)单位评审。各教学单位成立评选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名 额要求进行评审,并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处。
(三)评审工作组审核。人事处组织教学名师评审工作组根据评审条 件进行审核,确定拟通过人员名单。
(四)发文公布。人事处将拟通过人员名单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 发文公布。
五、表彰与奖励
(一)学校对获评的教学名师授予“教学名师”荣誉称号,给予每人 3000 元奖励。
(二)学校择优推荐参加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评选,对荣获国 家级、省级“教学名师”称号的,另行奖励。
六、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单位将《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1 年度教学名师推荐表》纸质版(双 面打印,平装成册),于 2022 年 2 月 28 日下午 4:00 前,报送至人事处人 事科(行政楼 502 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 QQ:825174866。
联系人:徐联云,联系电话:7023017、8017(内线)。
附件: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1 年度教学名师推荐表.doc
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2 年 2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