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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宇工学院关于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7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为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新活动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25 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组织开展“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创建范围

学校各教学单位教师团队。

二、数量及名额

本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计划遴选 3 个,各单位最多推荐 1 个,曾获评“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称号的,不再重复推荐。

三、基本条件

被推荐团队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注重加强教师队伍党的建设,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在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研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为教育改革发展稳定作出重要贡献。

四、遴选程序

(一)成立评审工作组。学校成立“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评审工作组,评审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事处,负责“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的具体事宜。

(二)个人申报。教师团队负责人填写《山东华宇工学院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表》(附件2),报所在单位审核。

(三)单位推荐。各单位成立工作小组,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名额要求进行评选,将评选出的教师团队推荐材料报人事处。

(四)评审工作组评审。人事处组织“黄大年式教师团队”评审工作组根据评审条件进行评审。

(五)发文公布。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研究批准后发文公布。

(六)表彰奖励。学校对评选出的“黄大年式教师团队”颁发荣誉证书,并择优推荐参加省教育厅组织的第二批“山东省高校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活动。“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成员在参加教学名师、教书育人楷模等评先树优活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工作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基本条件和创建指标体系(附件1),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创建,择优推荐。

(二)请各单位将《山东华宇工学院黄大年式教师团队推荐表》纸质版(双面打印,平装成册),于2021 年 6 月 4 日下午下班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行政楼502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rsc@huayu.edu.cn。联系人:徐联云,联系电话:7023017、8017(内线)。

附件:

1.山东华宇工学院黄大年式教师团队创建指标体系(另行下发)

2.山东华宇工学院黄大年式教师团队申报表(另行下发)

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1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