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各单位:
近期,山东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做好2021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24 号)文件,现转发给大家,并就我校2021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20 年和 2021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人员、免面试申请通过人员。
二、相关要求
(一)系统填报要求。请参加2021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24 号)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网上申报工作。为确保认定审核顺利,请将证件扫描后上传,切勿随意拍照。上传完成后,请自行预览检查,确保上传的佐证材料完整。提交申请前请认真按照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操作手册逐项检查,确认无误后提交。
(二)纸质材料提交。系统提交完成后,申请人员应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复印件
2.个人承诺书、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系统导出打印)
4.免面试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成绩表加盖档案保管部门章的视同原件)
(三)其他要求。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对信息的准确性和一致性要求严格,请申请认定人员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请参加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及时加入“2021 年华宇高校教师资格认定(717176269)”QQ 群,以便获取相关信息。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人事处董娟,联系电话:7023026、8026(内线)。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另行下发)
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1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