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山东华宇工学院外聘兼职(兼课)教师课时费标准核定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21-05-27    作者:     来源:     点击:

为充分发挥外聘兼职(兼课)教师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实验实训课程建设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山东华宇工学院外聘兼职(兼课)教师管理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20〕28号)文件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外聘兼职(兼课)教师课时费标准做如下修订。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经学校同意聘用,在学校承担理论课教学、实践课教学以及其他教学任务的外聘兼职(兼课)教师。

二、课时费标准

(一)外聘兼职教师

NKU4YSATTNP%[P`G1EBYNPD.png

(二)外聘兼课教师

{HHZWC1]`IMD}P5Z_QDN}4F.png

三、课时量规定

外聘兼职(兼课)教师每学期系统地承担1门及以上专业课程的教学,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原则上每周授课任务为4-6课时,最高不超过10课时。

四、课时量计算

外聘兼职(兼课)教师标准课时量的计算按《山东华宇工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及核发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20〕6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办法自2020—2021 学年第二学期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原《山东华宇工学院外聘兼职教师课时费标准核定办法》(鲁华宇院政字〔2016〕84 号)同时废止。

山东华宇工学院

2021年5月27日